日前,日土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深入辖区药店、诊所开展消毒产品市场专项监督检查。
每到一处,各联合检查组重点围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说明书中是否出现或者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是否宣传对人体特定部位的消毒、抑菌作用,药店经营者是否索取“消”字号抗(抑)菌制剂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消”字号抗(抑)菌制剂是否与药品混放等问题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经查,发现某药店存在售卖铍药师皮肤抑菌膏现象;部分药店在销售“消”字号抗(抑)菌制剂时未索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等问题。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联合检查组以现场办公方式,依法没收了该批违规消毒产品,责令经营者严格规范销售“消”字号产品,并向经营者普及了销售“消”字号产品涉及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引导其依法合规经营,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毒产品市场环境。
在现场,相关行政单位表示将以此次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为契机,持续跟进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添加违禁成分消毒产品现象,有效规范消毒产品经营行为。
下一步,日土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部门持续加强辖区消毒产品市场监管力度,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效果推动辖区药品监管水平提升,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