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日土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殉职)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引号:rzx/2020-00002
- 发文字号:日政办发27号
- 发文机构:日土县人民政府
- 名 称:日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日土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殉职)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0-06-28
日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充实日土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殉职)认定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局、委、办:
为进一步规范日土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殉职)认定工作,严格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日土县因公牺牲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达瓦次仁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拉巴扎西 县政府副县长
杜 文 燕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洛桑元旦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索朗格桑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格桑卓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 龙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平措觉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局长
边 巴 县财政局副局长
余 波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罗珠平措 县司法局局长
李 良 俊 县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米玛次仁 县公安局副局长
扎西杰布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洛桑元旦同志兼任。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组织部:确认死者(副处及副处以上)身份是否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人民警察,对是否符合因公牺牲核定情形提出意见。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死者(科级及科级以下)身份是否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人民警察,对是否符合因公牺牲核定情形并提出意见。
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因公牺牲认定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县司法局:对认定过程进行司法监督。
县卫健委:对因医疗事故死亡的进行确认。
县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相关病历、医生诊断证明等资料,未在县人民医院治疗的,由县人民医院对相关病历进行审核。
县公安局:对意外死亡的出具现场死因报告。
县交警支队:对交通事故死亡的出具死因报告。
县财政局:核发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县民政局:负责受理申请材料,提交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审查,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综合各成员单位意见和认定结果形成会议纪要,做好政策解释,落实相关抚恤工作。
日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抄送:县委各部、委,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日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印发